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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转干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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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据:
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》( 中发【2011】3号 )、《关于印发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〉》(新军转【2003】1号)

申请条件:

  1. 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
  2. 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
  3. 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单能够适应单方工作的

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

 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:

  1. 年龄超过50周岁的
  2. 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
  3. 患有严重疾病,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,不能坚持工作的
  4. 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
  5. 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
  6. 被开除党籍或者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
  7. 因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

安置地点:

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安置,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市场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

申报材料:
1、申请报告

2、部队与主管部门意见

3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

受理部门:若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若羌县团结路
联系电话:7102351

办理流程:
1、提交有关材料。
2、进行实地调查。
3、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。
4、下达有关待遇批复。